时间: 2018-12-26
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,12月22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《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》,调整最惠国税率、关税配额税率、协定税率、特惠税率等四项进口关税税率。

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,其中有多项与仪器仪表相关,如红外线测温仪传感器元件、涡流探伤检测仪等。
此外,《方案》还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》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从2019年7月1日开始,实施第四次降税。其中多项与仪器仪表相关,如测距仪、经纬仪及视距仪、非液体的工业用温度计及高温计、非液体的其他温度计、气体或烟雾分析仪等。
另外,《方案》还对出口关税税率进行了规定,其中108项出口商品关税维持不变,另有94项出口暂定关税被取消。(更多详情请见附件)。
相关资料下载:详细清单及最新税率.zip
(内容来源:中国仪表网)